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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学会放弃的时候你才开始进步!

  年轻么!没有啥说的!就是年轻!我觉得自己永远都是这么大似的!但是看见结婚的一个接着一个……突然觉得——哇,我们原来已经这么大了。
    再看看现在的情况,感觉还是要学习很多很多的东西,要不什么也不知道。看看股票,看看期货,看着金融……想创业,但是总觉得自己积累的不够似的。我也想过,可以先自己干起来,然后慢慢的学么。于是这几天就到处寻找能发挥自己能力的事情或者项目。同时也关注一下股票啊,期货什么的。没有真正的进入股市,先是在模拟股市上练练手而已。
    最近接触的人,总是觉得要么是楞头青,要么就是唯利是图的生意人!前天碰到了福建精*广告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张**,我们聊了有2个小时。给我映像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做广告的需要两个方面的东西,一个就是资源,一个就是客户。能拿到第一手资源,才能有东西可服务,有了稳定的客户我们才能保证收益。……要么就战死,要么就当英雄……”大体就是这样了吧。感觉一开始还不错,可以对于最后一句“要么战死,要么就当英雄”不能认同。
    人,需要有这样的激情,需要有这样的魄力。但是并不是说,我们要战死!如果出现了状况,是自己无法左右的时候,为什么要战死?每个人都想当英雄,但是有那么多英雄让你当么?也是从这句话上,我明白了,这个家伙为什么永远都是助理,永远都是给别人打工了!从他的话语里面可以感觉出来,他就是这样的执着但是不加变通的人。如果我是老板,我也选这样的人当我的助理助手,因为好指挥呀。听话!而且有气势!
    人,要有韧性。我比较欣赏马云说的:“人要成功一定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但你学会放弃的时候,你才开始进步!”这里的放弃我们都知道他的本意!就是说我们要在明确了自己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导致最后失败的基础上,放弃这个失败的结果,然后朝着前面迈进!如果我们要战死,不是死在这里,如果战死这里,那么往往这个时间就是在黎明到来的头一个晚上。
    张先生虽然有些话不是那么入理,但是还有一句我比较欣赏,似乎曾经也听过别人说起过:“东西不怕贵,而是怕贵的没有理由。”我们要有好的新的技术,我们有最棒的资源,我们的东西就贵!广告资源是这样。但是,他告诉我他们正在做的就是高速路上的龙门还有高炮……都是一手的资源。我说,这样挺好的。
             他问我,你觉得应该从哪里找商家,什么商家会往这里投入广告?
             我想了一会,很坦诚的说,如果眼光放长远一点的话,你一年一年的和他们签约,那么每年你都要开发新客户,最好的办法就是挂靠一个大型的集团企业,最后要有关系,而且关系要够硬。
             他问我为什么。
             我说,第一,现在的客户不是8年前。8年前户外媒体还是很热门的,大家都开始建围挡 ,营销策划案经常会看见广告大量的轰炸。户外媒体炙手可热!但是经过时间和实践的沉淀,商家们慢慢的冷静了。发现效果虽然有,但是总是感觉天价的广告费付出和营销的收入盈利无法正比。于是到3年前,户外媒体已经开始走冷。第二,消费者心理的变化。我们从小就看广告,可以这么说我们是看广告长大的。就好象你天天吃好几道菜,年年如此,于是你不知道什么最好吃,什么最香。于是对于饭菜就麻木了!但是如果突然出现了难吃的菜,那么就会非常的厌恶这道菜。广告看的多了就麻木了,现在户外媒体太多了!看的大家根本不注意了,不吸引人了。所以从营销上来说,就不合适了。商家出了很高的广告费,但是得到的效果却是非常不好。难道他们吃了一年的亏,还能继续和你续约么?
        所以如果你能找到一个大型的集团企业,他们每年都要宣传,那么如果他们的宣传都交给你,你想想是一种什么情况?
       ……
      广告营销和市场营销是一样的。不站到客户的角度考虑,总是说客户他们都明白,甚至他们比我们在他们那个行业更加专业,所以我们不用考虑这些,也不用考虑客户的营销,就是给他们做广告就可以了。这样说的,等于是广告公司的策略上出了问题!就在这个人身上我听到了这样的一些东西!所以虽然经历了一些事情,从他身上也学到了一些有点,看到了他一些不足,学习就是这样吧。希望社会这个大学能给我更多的锻炼。

9月15日

看到了JAYCHOU的一些东西。留在这里……

今年25岁的周杰伦是在台湾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和母亲离了婚。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跟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使周杰伦弹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水高中后,由于会弹琴,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台湾,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市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

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的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买磁带上。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生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那女服务员的手被菜汤烫出了水泡,痛的大哭起来。餐厅经理听到哭声,立即赶了过来。他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450元左右)。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可请来的好几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的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的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

有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的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刺激一点的。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甘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甩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现在,我来弹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对唱起来。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子就缓和了下来。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卖歌求生,刘德华不愿唱他的歌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台湾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参加表演那天,周杰伦穿着一身休闲装,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低低的,打扮成一副酷相。不想,演出一开始,他伴奏的音乐,让他的歌手唱起来非常难听。顿时,场下嘘声四起......

周杰伦演砸了。这时,刚好站在评审旁边的吴宗宪顺手拿过歌谱看了看,不禁大吃一惊-----这个看似漫不经心,甚至放荡不羁的年轻人写起歌来,不仅歌谱得十分复杂,还抄写得工工整整。出于好奇,节目做完后,他便邀请周杰伦辞职后到他的音乐公司写歌。

虽然,周杰伦当时并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演砸了还会受到主持人的青眯,但一听说可以专职写歌,便欣然同意了。

刚进音乐公司时,周杰伦的职务是音乐制作助理。这个工作可以说是什么杂事都得做,其中,帮同事买盒饭就是他每天的"保留节目"。他知道自己是新来的,要想在音乐公司混口饭吃,就要帮同事多"跑腿",所以他总是很勤快。

有一次,公司为一位香港大牌歌星制作唱片。由于录音棚的人多,又比较分散,周杰伦议事没办法数清一共有多少人要吃盒饭。为了不落下一个人,那天他从中午12点钟,来来回回跑了四五趟。最后,他自己竟连口水都喝不上,而录音棚里居然没有一个人帮他。

吴宗宪把这些看在了眼里,心想:这个年轻人做事踏实,不怕吃苦,但他老是这样忙,哪有时间写歌......于是,他给周杰伦配备了一间办公室,并起名为阿尔发音乐工作室,让他专心创作歌曲。

从此,这个狭小的地方就成了周杰伦放飞梦想的平台。尽管他的薪水只有5000,但他对音乐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兴趣。哪怕是在录音棚外,他也能感受到音乐的快乐。因而,他工作起来如鱼得水。

由于周杰伦从小就打下了扎实的音乐功底,他很快就创作出了大量的歌曲。但让吴宗宪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他创作的歌词总是怪怪的,音乐圈内几乎没有人喜欢,因而,他总是失望地将周杰伦的手稿放到一边。

一次,周杰伦又拿着自己的得意之作,送给吴宗宪审读。这次,吴宗宪见他得意的样子,便想激他一下。拿到手稿后,他连看都不看,便将那首歌曲揉成一团,随后丢进身边的垃圾筒里去了。

看到这种情景,周杰伦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离开了老板的办公室。他的眼泪禁不住流了出来...... 

  但这位不服输的年轻人知道,放弃就意味着自己炒了自己的鱿鱼。于是,他继续创作,第二天,第三天......他以每天一首歌的速度进行创作。一连七天,吴宗宪每天早上八点钟上班时,总能准时见到周杰伦的作品。终于,他被这位小伙子的天赋和勤奋深深地感动了,答应找歌手演唱他创作的歌曲。

  1998年2月,周杰伦又创作了一首名为《眼泪知道》的歌曲。这次,吴宗宪决定将这首歌推荐给当时的天王级歌星刘德华演唱。不想,歌词转到了刘德华的手上时,他只轻轻瞟了一眼,便连连摇头说:"眼泪怎么会知道,眼泪要知道什么呢?"就这样,不欣赏这些歌词的刘德华当即拒绝了演唱这首歌曲。

  之后,周杰伦又为当时火爆华语歌坛的张惠妹写了一首歌——《双截棍》。他想,张惠妹比较前卫,应该比较容易接受他创作的歌曲。然而,没料想,他精心创作的《双截棍》竟被张惠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一次次失败后,一直渴望在歌曲创作方面有所成就的周杰伦迷茫了,他甚至怀疑自己的音乐之路到底还能走多远...... 

  三、自谱自唱,打工仔成了当红天王 

  就在周杰伦的创作热情受到沉重打击的时候,他的老板吴宗宪给了他极大的鼓励。长期从事音乐制作的吴宗宪看到了周杰伦对音乐独特的理解力。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才华横溢的小伙子另一次机会——让他自己走上舞台,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曲。

1999年12月的一天,吴宗宪将周杰伦叫到办公室,十分郑重地说:"阿伦,给你10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写出50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出10首,那么我就帮你出唱片。"

  周杰伦一听老板要帮自己出唱片,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只是"嗯"了一声,便低着头走了出去。 

  回到阿尔发音乐室,周杰伦兴奋不已,但他并没有急于动手写歌,而是跑到大街上买回一大箱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的挣扎。因为他知道,老板给他的机会也许就这一次了。接下来,周杰伦就呆在音乐室里开始创作。那段时间,他几乎是一首接一首地创作,每写完一首,就像生下一个孩子一样,高兴得不得了。而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打个盹儿,醒来之后继续下一首歌曲的创作。

  周杰伦的母亲见儿子几天不回家,特意赶到公司来看望他。她见儿子通宵达旦地工作,每天就吃点方便面,心疼不已。于是,她拉着儿子到公司附近的一家餐馆,点了满满一桌菜,直到看着儿子吃光后,才放心地离开。之后,周杰伦又一头钻进了阿尔发音乐室......

  就这样,仅仅10天时间,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写得漂漂亮亮,谱得工工整整。面对这种惊人的创作速度,吴宗宪无话可说了。接着,他从周杰伦创作的歌曲中挑选出了10首,准备制成唱片发行。

  经过大半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杰伦》制作出来了。直到那是,他才真正地松了一口气。因为他追求了近20年的音乐终于有了眉目,而且还是由自己亲自演绎的,这实在是出乎他意料的事。尽管他还不知道他的唱片在市场上是否卖得动,但他还是为之兴奋不已,这毕竟是他的第一张专辑,也是他用血汗换来的啊!

  2001年初,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一天说不上两句话的小伙子居然一鸣惊人。他的第一张专辑刚一上市,就被歌迷抢购一空。在当年的台湾流行音乐大评选过程中,《杰伦》一举夺得台湾流行音乐金曲奖的最佳流行音乐演唱专辑、最佳制作人和最佳作曲人三项大奖。

  2001年12月,周杰伦第二张专辑《范特西》横空出世,并再次风靡了整个华语歌坛。2002年初,在第八届全球华语音乐榜中榜评选过程中,周杰伦又一举获得2001年度"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被周杰伦一个人的声音统治了。他纯正的音乐曲风,桀骜不逊的外表和他"莫须有"的绯闻都成为年轻一代歌迷热烈追捧的焦点。在他的每次演唱会结束后,就连十几岁的小女孩都会怀着朝圣一般的心情,触摸他刚刚坐过的钢琴椅......这位出道不到一年的年轻人俨然成了台湾乃至整个华语歌坛超重量级的小天王。

  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是呀,一个人不想做退却的懦夫,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

7月2日

路,其实是很难写的一个字。

    我是11个月整会跑的。但是我的记忆中没有那天的信息。据妈妈说我当时非常兴奋,哪怕摔倒了都不管,爬起来接着到处跑。
    也就是从那一天,我的路开始了。
    24年,短暂的。走过的路如果用米尺量一下,可能那个数字真的能让人吓一跳。可能这就是所谓的量变和质变在“路”上的一个表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句话曾经听过一个小白解释,就是说路很长,要是坏了,修起来也是比较麻烦的。至于后面半句,他是这么说的,修当然很费劲了,所以要到处求人并且摸索啦!(待续……)
    上面这个插曲大家看过也就笑一下罢了。但凡读过书的人,有点文化基本不会犯这个错误。(阿呆:就是,一看就知道是古人说的话,要是就这么简单直接翻译出来那古人岂不是很没有面子!…………)好了这里只是借用了屈老夫子当年为了楚国的强盛而发出呐喊的这么一句话,调侃一下。其实说到路,我记得最深的而且我想大家印象也很深的一定是这么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个是鲁迅当年文章中的一句话,抛开鲁迅这个人不说,我只是想说,路这个东西是走出来的,是趟出来得。从学会走路开始,我们注定要在这个世界上一直走下去,直到确实没有办法迈出下一步为止。可是路已然走出来了,它能随着我们的脚步停止么?我们不得而知~……!路,不是只字片语就能形容的清楚的。
    路,这个字其实很难写!真的!